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性缴款能否税前扣除? 发表于2015年4月8日2015年9月6日 作者 D会计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