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1递延所得税负债|负债科目|会计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类别:负债科目

会计科目代码:2901 | 会计科目名称: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在此科目下设置“290101折旧与摊销差”、“290101分离可转债”、“290199其他”明细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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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290102分离可转债,当可转债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小于计税基础(面值)的部分,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调整权益成份入账价值。

    290199其他除以上这些情况以外。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资本公积—递延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2)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借记“商誉”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