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1专项应付款|负债科目|会计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类别:负债科目

会计科目代码:2711 | 会计科目名称:专项应付款

一、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作为企业所有者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懂会计提醒您我们最近更新过以下会计科目:

  • 受托代保管商品款 | 递延收益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