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3原材料|资产科目|会计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类别:资产科目

会计科目代码:1403 | 会计科目名称:原材料

一、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原材料是企业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品种、规格较多,为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和核算,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在该科目下设置“140301原料以及主材料”、“140302辅助材料”明细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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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收贷款 | 委托贷款
  • 代理业务资产 | 代保管商品
  • 材料采购 | 在途物资
  • 140302辅助材料指间接的用于生产制造,在生产制造中起到辅助作用,但不构成产品主要产体的各种材料的总称。

    二、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差异成本”科目。

    (2)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差异成本”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差异成本”科目。

    (3)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